(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涵盖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且各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为各委员会提供支持和服务,确保其有效运作。各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