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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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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第二条,明确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等事项适用本规则。第四条调整了股东会职权,新增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内容,并允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第六条调整了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新增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的情况。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调整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角色。第十六条降低了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要求至1%。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细化了股东会通知内容和董事候选人披露要求。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简化了股东参会和委托手续。第三十条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会议并接受质询。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调整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通过事项。新增第五十七条,明确了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解决机制。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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