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2024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其中1500万股已注销,剩余10,379,504股。2025年,公司继续回购股份,累计回购26,565,986股,其中1500万股拟注销。截至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2,199,005,268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内36,945,49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2,162,059,778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983元,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