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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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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21日,现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归属条件,归属比例为100%,预留授予的37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或“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本次归属情况为:归属数量13.92万股,归属人数37人,归属价格34.34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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