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过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现已完成相关程序。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注销涉及行权期届满未行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部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况,合计注销17.1454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66.7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1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卓越,1名不合格。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即可开始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