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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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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由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23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康希通信”,证券代码为“688653”。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票,存续期为48个月,分两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60%和4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过1%。

公司已履行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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