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1年11月起陆续完成了激励计划的草案制定、修订、公示、批准及授予等程序。2022年6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2023年3月和8月,公司分别授予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并注销了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原因包括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退休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但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但需调减未行权权益。公司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2.522万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相应意见,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