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0.20元和0.28元。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1元/股调整为12.295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6元/股调整为9.545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