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帅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59.00万元,主要用于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20%至2.50%。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公司未提供担保措施,信用评级为A+。本次发行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人和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发行对象包括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募集资金将用于提升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研发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升竞争力。公司已与多家知名整车厂及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集中、毛利率下降、应收账款坏账、新产品开发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