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5月26日,公司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上海安瑰可在首笔借款发放日起12个月内向公司分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每笔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12个月,年利率为6.5%(单利)。若公司未按时支付/归还利息和/或本金,需支付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标准的违约金,逾期后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不再产生利息。《借款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约定以公司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余额、罚息、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合理费用。《应收账款质押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办理完毕应收款项质押登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