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所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出具法律意见。
2020年6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2023年6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确认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已完成。2025年5月19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解锁限售股票数量合计为95,000股。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同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1/3。截至2025年5月25日,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2025年5月26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