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浪莎股份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虞晓锋))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虞晓锋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所需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