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特此公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