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