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股东的《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涉及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持有的30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06%)和原实际控制人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均为已委托给晶腾达的表决权股份。上述股份经过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均流拍后,质押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以物抵债,法院裁定将上述股份作价过户给该公司,前述股份的冻结、担保物权效力因抵债而消灭。
截至公告披露日,勤上集团持有的14,696.5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已全部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其中98.68%被质押,100%被司法冻结,累计被拍卖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0,800万股;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已全部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100%被质押及司法冻结,累计被拍卖过户的股份数量为0股。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过户完成后,晶腾达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将减少至31,017.0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9%),晶腾达仍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李俊锋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