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是经营决策中心,重大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构成包括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多项职权,如主持股东会、签署文件等。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通知、记录等事务。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提出意见。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方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内容,决议需经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由总裁或相关部门负责汇报。规则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