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董事、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资金。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公司应在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按股东会批准用途,遵循规范透明原则。募投项目可行性需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报告并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在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单次不超过12个月。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每年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30%。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