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高效规范运行。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设秘书负责日常事务,设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工作。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特定情形下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通知。会议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属董事会职权范围。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享有独立表决权,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进行。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需充分披露。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应有详细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决议形成后由分管董事和总经理负责实施,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规则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