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耀皮玻璃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总经理职务行为,确保依法履职。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或决定聘任。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实行负责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当利益。总经理具体职责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规章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
总经理可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实施资金运用,超出部分需按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权限实施。总经理有权签订预算范围内及授权范围内的重大合同。总经理应每季度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并定期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