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耀皮玻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免除通知时限。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召开,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讨论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决议内容包括会议通知时间、召开日期、地点、出席人数、表决情况等。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条件。参会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