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耀皮玻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由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应存入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该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