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设计总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计总院在2022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并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激励对象中有2人主动离职,2人退休,2人调动至其他单位,1人因病去世,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5,896股,回购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3.808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27,178.03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