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美丽生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就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成。其中,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762.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90.89万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而美丽深科净利润未达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8%。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依法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