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在《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针对本次重组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承诺对所出具的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同意书由财务顾问主办人张鹏、曾坤和黄宇雄签署,且加盖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