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新能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拟将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确定交易对方为卧龙舜禹,标的资产为上海矿业90%股权,交易价格为22,050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交易协议生效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等。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的议案》,协议将在多项条件满足后生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定价原则和方法公允。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提出多项措施以维护股东权益。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