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卧龙新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卧龙新能拟向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经核查,上市公司属于“房地产业(K70)”,标的公司属于“金属及金属矿批发(F51)”。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本次交易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此外,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