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发集团)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海发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海发集团拟认购全部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3.0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发行数量不超过168,887,806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偿债能力增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安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