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相关管理办法。2025年5月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5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260.2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82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2日。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