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期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9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核查结果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自营账户和资管账户在核查期间内有买卖中国动力股票的行为,但中信建投证券表示其买卖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此外,部分自然人在核查期间内也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包括徐光学、王艳清、檀泓、王莘茹和张康等人,他们均承诺其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未利用内幕信息。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主体承诺与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