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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旭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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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旭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2日14点00分在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699,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452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80,538,64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9,160,721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39人,代表股份4,387,361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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