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超出计划额度5%-20%需由总裁、财务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超过20%需提交股东会决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可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交易。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需符合特定要求,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