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00Z067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审计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事务所审核了城地香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城地香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审核基础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必要程序,认为城地香江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该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城地香江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万斌、曾红和章浩三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