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研科技: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共有195名股东(授权代表)参与,代表股份58,351,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8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表决结果均为有效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