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沪震律2025证券见字第5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交易时间段。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暨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八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