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以人民币15.24元/股的价格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123.46万股限制性股票。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