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黄明雄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091,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7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5年度财务预算》《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续聘会计事务所》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