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经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修订。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相关资格并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津贴,不得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