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茂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以及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5595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59088430股变更为65663248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9088430元变更为656632480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申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潜路9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联系人:陆一品、冉艳;联系电话:0519-69878020;传真号码:0519-86575867;邮政编码:213100。特此公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