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5月))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担保对象限于控股子公司、互保单位和重要业务关系单位,且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董事会和股东会根据担保额度和性质决定审批权限,特定情况下需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办法强调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明确性,要求专人管理担保合同并关注被担保方动态。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