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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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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举行,由董事柯国强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1,424,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57%。会议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预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等。

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利润分配方案和经营范围变更议案分别获得99.9882%和99.9879%的赞成票。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统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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