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形成的决议以提案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