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3:30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02人,代表股份数为160,38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1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H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等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了述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