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纳思达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纳思达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 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向 Xerox Corporation 出售 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 的 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核查内容包括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拟置出资产的评估情况。
核查结果显示,纳思达及相关承诺方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发现资金被违规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相关方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发现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关联方利益输送或滥用会计政策等情形;商誉、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减值准备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此外,纳思达拟出售资产的估值方法、假设及参数合理,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