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受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信息。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6人,代表股份723,846,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75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年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