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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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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载明会议召集人、召开形式、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和联系方式等。

截至债权登记日,“李子转债”未偿还债券总张数为5,999,490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张数为224,120张,占未偿还总张数的3.7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会议需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因此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本次会议应审议议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因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二分之一,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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