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六和律师出席并见证股东会。
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14:30在杭州市临安区召开,董事长于群力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7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1,827,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519%。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