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事项。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00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3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81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601,38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0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