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制度规定,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
公司应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措施。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结果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发布。公司还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该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