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执行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规程;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打击报复调查人、明知错误不纠正等。从轻处理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降薪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