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负责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和审查薪酬政策,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决策程序方面,公司人事部门需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管进行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